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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组织推荐员工参评2015年度全区普通高等学校“老员工年度人物”评选活动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16-08-18 点击数:

 

各学院:

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、四中、五中全会精神,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营造促进老员工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,促进“立德树人”根本任务落实,自治区教育工委、教育厅决定开展2015年度全区普通高等学校“老员工年度人物”评选推荐活动。现将有关文件转发,请各学院根据文件精神,对本院符合条件、表现突出的优秀员工进行推荐。

相关推荐材料请于并于12月31日前报员工处综合科(电子版请发送至邮箱:13995004176@139.com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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